20世纪90年代末,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就业,东莞人才派遣逐步发展起来,成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
东莞人才派遣作为一种用工方式,在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解决部分劳动者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摩擦性失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东莞人才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东莞人才派遣在目前《劳务派遣规定》已出台,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条件、“三性岗位”界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及解除、异地派遣的社会保险等进一步作出规定,切实增强法律的有效性。同时将进一步已发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劳务派遣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劳务派遣违法行为,规范劳务派遣经营秩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