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派遣业务 最新资讯 政策法规 客户留言 在线招聘 联系方式
单位提出需求---派遣公司提供服务方案---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向客户单位提供招聘服务---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并确定上岗日期 <点击查看更多>
电  话:0769-86364848
电  话:0769-81812121
传  真:0769-86328366
联 系 人:杨先生 13829254854
联 系 人:罗小姐 13423428826
QQ:535941217/1413454377
业务邮箱:dgjrpq@163.com
客服邮箱:13829254854@139.com
君锐劳务派遣公司专业为你提供人才租赁、人才派遣、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
图片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东莞劳务派遣常见的几个问题


​       东莞劳务派遣常见的几个问题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管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中存在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这种关系本质上是民事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法律上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这里所称的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适用于如下工作岗位:

       其一、临时性工作岗位:即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其二、辅助性工作岗位:即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其三、替代性工作岗位:即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对上述“三性”工作岗位中的临时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争议较少,但是对辅助性工作岗位争议较大,关键点在于如何界定“主营业务岗位”和“非主营业务岗位”。其确定带有比较大的主观性。
[返回]   
东莞市君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访问量: 【百度统计】 网站地图 sitemap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电 话:0769-86364848 传 真:0769-86328366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科技东路2号303室
东莞劳务派遣,东莞人才派遣,东莞人力资源,东莞人才租赁,专业人力资源外包商,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
* 本网站资料属东莞市君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后台管理]  粤ICP备17006258号
 
关闭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杨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杨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社保: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