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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务派遣的优点:
采取劳务派遣用人模式,由于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大量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派遣机构承担,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诸多便捷。
这种模式主要表现在:
东莞劳务派遣用人方式比较灵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需要,随时可以要求派遣公司增减人员。这样避免了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处理方面带来麻烦。用人单位只需要把用人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等提供给派遣公司,所有招用的事宜均由派遣公司代办,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场地租用费,人力费,广告费等。而且有利于用人单位后备员工的筛选,比其他方法更方便,快捷。
员工的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在使用和管理上涉及到其档案,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系列工作。采取这种方式,能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经营与生产。
避免承担劳动争议的责任,由于用人单位为主体,与劳动派遣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只需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避免了用人单位和承担劳动争议责任。劳务派遣用人比较规范合法,用人单位,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三方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有利于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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