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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成其他实体;东莞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务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决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 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派遣约定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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